金沙县中医医院2026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6-04-22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金沙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委办字〔2021〕8号)和《金沙县卫生健康系统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试行)》(金卫健党委发〔2025〕19号)等精神,结合我院发展需求,决定2026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10名编外护理人员。特制定《金沙县中医医院2026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金沙县中医医院2026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对象:护理及护理学专业高校毕业生(2026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及以上毕业生)。

招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人,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表》。

五、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8.身体健康。

9.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6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名,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名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

名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截至2026年7月31日仍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不符合招聘对象、报名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八)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招聘以校园招聘会为载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报考人员请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整理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852199796@qq.com。

2线下报名

贵州中医药大学花溪校区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

金沙县中医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电子学历备案表1份、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份。

往届毕业生提供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电子学历备案表一份及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复印件1份,条件需满足职位表要求。

符合金沙县中医医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福利待遇参照《金沙县中医医院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方案》执行。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核验报名材料原件,主要审查报名人员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最终确定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应聘职位人数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按3:1比例执行,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评审小组由招

聘工作领导小组抽选人员组成。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四舍五入前原始得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原始得分仍并列的,则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空缺名额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九、体检

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金沙县中医医院人事科报到,往届毕业生按要求带相应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到金沙县中医医院人事科进行审核;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带相应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到金沙县中医医院人事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健康体检环节,体检地点为金沙县中医医院体检科,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政审环节。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小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

十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中医医院网站、金沙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试用期合同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按《金沙县中医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金沙县中医医院聘用合同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为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按金沙县中医院聘用人员工资规章管理制度标准执行,由医院自收自支

十三、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金沙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金沙县中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186020/13765873197、15085766573

监督电话:0857-7186017/1388575657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金沙县中医医院2026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职位表


附件2:金沙县中医医院2026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q30VrM58pUcP76WVoNrYhA